电科航电刘晖:卫星入网认证既要自动可控,又要与国际接轨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2024年是我国卫星互联网发展的“关键之年”,试验卫星陆续发射、支持政策各地频发、终端应用不断普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齐发力,竞逐这一万亿级产业“蓝海”
6月24日,在由通信世界全媒体主办,电信终端产业协会空间技术融合应用工作委员会、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协办的“2024空间技术融合应用及产业发展论坛”上,电科航电技术创新中心通信技术研究室主任刘晖介绍了当前民机通信及数据链系统入网认证工作进展以及对国产卫星系统入网认证的认识。
民机通信及数据链系统入网认证有规可依
首先,就入网认证范围来看,刘晖介绍,无线电通信及数据链系统入网认证范围,除了包括航电系统传统的数据链应用、ACARS/ATN协议栈、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外,还涉及新增的北斗、高通量卫星,可扩展的5GAero-MACS、5GLDACS、5GATG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北斗、卫通、5G产品。
“入网产品设备,除要求满足传统的标准体系和适航流程外,为满足安全可靠的运营要求,还需满足相应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卫星系统运营商、电信运营商、数据服务提供商的运营要求,以及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等用户需求。”刘晖讲道。
就当前应用来看,全球跨地域通信及数据链系统空地互联架构,可通过数据链服务供应商提供数据通信服务,为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等提供丰富的航迹、气象、放行等数据,提高飞行安全和飞行效率,是现代民航飞机的必备手段。
刘晖介绍,对于数据链系统,全球民用空地数据链网络由ARINC公司和SITA公司的网络构成,国内ADCC网络为ARINCGLOBALink网络。ARINC公司要求接入空地网络的无线电设备和数据链系统通过AQP(AvionicsQualificationPolicy)入网测试,SITA公司要求通过VAQ(Validation,Assessment,andQualification)入网测试。
就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ETSI(欧洲电信标准协会)等国家/地区政府部门或组织负责或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型号核准工作,对通信导航系统与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或发射信号的频谱特性)、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安全畅通,加强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L波段和K波段的卫星通信设备在接入卫星网络之前,电科航电刘晖:卫星入网认证既要自动可控,又要与国际接轨均需要通过卫星运营商的卫星入网测试。
国产卫星通信入网犹待探索
将目光聚焦于国产卫星系统入网认证,刘晖指出,机载卫星通信系统入网面临比传统无线电通信系统更多的法规要求和技术挑战。卫星通信系统相比于传统的空地通信系统,则需要考虑覆盖范围、频率、过境权、落地权更多的专业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北斗、5G、卫通都有类似情况。
谈及国内卫星通信系统现状,刘晖总结道,当前国内民航高安全卫星通信基于海事L频段卫星通信系统,ATC语音和数据链的卫星通道基本由欧美航电设备商垄断。其次,国产L频段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处于起步状态,离实现民航高安全通信还有从原理样机进入适航研制并完成取证,从适航取证到具备实现民航高安全通信能力这2大步要走。此外,机国外运行期间的卫星通信管制要求遵从方案尚在探索中。
对此,刘晖建议行业应从三个方面来布局未来发展。一是建设中国自主可控的卫星网络的入网认证流程、方法和文件;二是深入研究国外的入网认证流程,相应设备应满足国外要求;三是重视运营环境和入网认证,最终实现国际接轨,双边互建、互任,提高国际话语权。